笑了起来:“那不得和森林里的树叶子一样多?森林哪里有那么多人?”
“这个世界大着呢。会有那么多人的。实在没有,我们就自己生。一个妇人生上三五个。会有的。”
林实自己也憧憬起来。生活在百多人的部落里,每天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吵闹闹,实在是很没有意思的事情。
荆部落的到来,打开了他的眼界。作为这个世界见识最多眼界最广的人,往外发展扩张是不可避免的。否者就白来这一趟了。他甚至想重新书写人类文明的发展历史。在这种情况下,自己的追随者怎么能够少呢?
那就把兼并荆部落作为第一步吧。
林实默默做着决定。
在荆部落的人回来之前,林实将河滩一边的荒野烧掉了。而后用骨木结合,弄出了类似钉耙的耒耜,开始翻那片烧过的土地。
他料到了荆部落的人会再回来。但他并没有预料到他们会回来得如此之快。而且如此人多。
两边没有道路,行走的时间要一天半左右。结果第三天上午,荆部落的人就回来了。
这个时候,用耒耜还没有翻出多少地出来。
荆部落的人上次来的基本以年轻人为主。这次来的却是老少皆有。人数比上次多了一倍不止。
他们每个人身上或扛着,或者背着,甚至拖着一把把麻杆,仿佛搬家的蚂蚁一般。
看到那些数量众多的麻杆,蹙青的第一个反应是:“我们的肉干可能不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