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盆烧猪蹄。
四个人拿着猪蹄啃,一边啃一边喝酒,这感觉——让谭天保似乎又回到了义军里,那种大碗喝酒,大块吃肉的粗豪感,倍感熟悉。
可是老子并不想回到义军去……我是朝廷敕封的游击副将,这可是正式封号,官瘾还没有过足呢。
白文选笑咪咪地啃着猪蹄,对谭天保说道:“兄弟,有件事我得告诉你,如今,咱们是一家人了。”
“嗯?”
谭天保没明白,什么一家人?
白文选说:“我听说你现在是秦将军的下属,是吗?”
“唔……是的。”
“哈哈,那好极了,现在张将军也受了招抚,在谷城,已经归顺朝廷了。”
“啊?”
谭天保从椅子上腾愣一下站起来。
什么?张献忠投降朝廷……这怎么可能?
这事看上去非常不可思议,张献忠亲自掘了崇祯皇帝的祖坟,在各路农民起义军中,应该说他是最让崇祯痛恨的一个人,崇祯时刻想把他碎石万段,挫骨扬灰。
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,别人皆可降,唯独张献忠不可降。
可是……眼下就是这么个情况。
看着谭天保目瞪口呆的样子,白文选毫不在意,一仰脖,又喝下一碗烧酒,嘿嘿一笑,“怎么着,谭兄弟,你对这件事怎么看?我说咱们是一家人,没说错吧?现在,大家都是官军了,同殿称臣,哈哈。”
“嘿嘿,嘿嘿,”谭天保尴尬地笑笑,“这个……恭喜张将军,恭喜白兄,这个么……我还能怎么看,弃暗投明,人心所向嘛,出淤泥而不染嘛……”他心里纷乱,语无伦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