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坐在沙发边缘,看着眼前热闹的一切,觉得无比陌生。
“范立辛?”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旁边响起,我转过头,看到人力部的李敏敏端着酒杯站在旁边。
她今天穿了条黑色的职业裙,裙摆刚到膝盖,露出穿着肉色丝袜的小腿,高跟鞋踩在地毯上没什么声音。平时在公司总见她穿得一丝不苟,此刻领口的纽扣松了两颗,隐约能看到精致的锁骨。
“李姐。” 我点点头,往旁边挪了挪,给她腾出点位置。
“听说你最近不太舒服,” 她在我身边坐下,身上的香水味很淡,是程颖不喜欢的百合香,“多出来走走挺好的,总闷着对身体不好。”
“嗯,谢谢。” 我没怎么看她,视线落在屏幕上闪烁的歌词上。
“我敬你一杯吧,” 她举起酒杯,眼底的光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亮,“希望你早点好起来。”
我和她碰了下杯,又灌了口啤酒。泡沫沾在嘴角,我下意识地想抬手擦掉,却想起以前程颖总笑着替我擦,还会趁机咬一下我的手指。
“你好像不太喜欢热闹?” 李敏敏没怎么喝,只是用指尖轻轻划着杯沿,“我也是,人多了总觉得累。”
“还好。” 我敷衍着,实在没什么心思聊天。她身上的丝袜反光晃了我的眼,突然想起程颖的抽屉里也有类似的款式,她总说穿这个走路不舒服,却还是会在重要的日子穿上,只为了看我脸红的样子。
“上次公司团建,你还记得吗?” 李敏敏的声音带着笑意,“程颖姐非要拉着我们玩狼人杀,结果她自己先睡着了,靠在你肩膀上,口水都快流下来了。”
我的心猛地一抽,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攥住。那个场景我记得清清楚楚,程颖前一天加班到凌晨,却非要跟着去团建,说不能让我单独跟公司的小姑娘们待在一起。结果游戏刚进行到一半,她就靠在我肩上呼呼大睡,睫毛在灯光下忽闪忽闪的,像只偷懒的小猫。
“嗯,记得。” 我的声音有点沙哑,拿起啤酒又喝了一大口。
“她对你真好。” 李敏敏的声音低了些,“我们都看在眼里。”
这句话像根针,扎破了我强装的平静。是啊,她对我那么好,把所有的温柔和偏爱都给了我,可我却没保护好她。如果那天我坚持送她去公司,如果我早点去接她,如果我……
“老范,别想了。” 胡家一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另一边,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来,唱首歌吧,程颖最喜欢听你唱那首《成都》。”
我摇摇头,喉咙发紧得说不出话。屏幕上有人在唱那首歌,“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,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”,歌词像小刀子,一下下割着我的心脏。
程颖总说要跟我去成都,说那里的小吃好吃,巷子好看,要牵着我的手在街头慢慢走,从天亮走到天黑。我们甚至查好了攻略,订好了明年春天的机票,可现在,机票安安静静地躺在抽屉里,她却不在了。
“我去趟洗手间。” 我站起身,脚步有点晃。包厢里的音乐太吵,灯光太晃,每个人的笑脸都模糊成一团,让我喘不过气。
走到走廊尽头的窗边,晚风吹在脸上,带着夏末的热气。楼下的车水马龙汇成一片模糊的光海,像打翻了的星星罐。我掏出手机,点开程颖的微信对话框,上次聊天还停留在台风那天,她发了个吐舌头的表情,说:“马上就好,等我回家~”
“我想你了。” 我对着屏幕打字,删删改改,最后还是没发出去。对话框的顶端显示着 “对方正在输入中”,那是我改的备注,总觉得她还在某个地方,正准备跟我说些什么。
“一个人在这儿吹风?” 李敏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,我转过身,看到她手里拿着我的外套,“胡家一说你穿得少,让我给你送过来。”
“谢谢。” 我接过外套,指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,她的指甲涂着裸粉色的指甲油,不像程颖总爱涂得五颜六色,今天是草莓红,明天是蓝莓紫。
“其实……” 李敏敏看着我,欲言又止,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,能看到她微微泛红的脸颊,“如果你有什么不开心的,或者想找人说说话,随时可以找我。”
我愣了一下,才反应过来她的意思。心里涌上一股复杂的情绪,有感激,有尴尬,更多的却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疲惫。
“谢谢你,李经理。” 我扯了扯嘴角,想笑却笑不出来,“我没事,就是有点累。”
她眼里的光暗了下去,轻轻 “嗯” 了一声,没再说什么。我们并肩站在窗边,沉默地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,包厢里的歌声隐隐约约传过来,唱的是首欢快的歌,却怎么也驱散不了空气中的沉闷。
过了一会儿,胡家一找了过来:“你们在这儿偷懒呢?走,回去接着喝,我刚赢了老王一瓶茅台。”
回去的路上,李敏敏走在我旁边,高跟鞋的声音敲在地板上,规律得像心跳。经过走廊的镜子时,我无意间瞥了一